可视化计算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制:实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科研实验室管理组长分别为实验室第一责任人、落实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1、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研人员必须学会使用防火器材,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理。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生火。
3、实验室人员在下班离开时必须关好相关设备的电源;长于3天的假期,必须关闭电闸。
4、各下设科研场地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至少两个以上灭火器,不得擅自移动其位置。
5、实验室门、窗完整,门锁齐全。
6、实验室各类电路使用规范,安全用电。
7、实验室需设安全门,走道禁止堆放物品,保证通畅。
8、由分管领导、值班人员定期检查防火器材、机房电路情况以及门窗安全情况。
9、实行常规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10、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层级报告制度,加强与学校保卫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
11、落实和完善安全工作的技术、设施和装备条件。
12、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做到离开实验室时,关好门窗。
13、定期对门窗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14、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实验室,来访参观人员要提前与实验室联系。
可视化计算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2018年5月28日
【编辑:可视化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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