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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办法 可视化计算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可视化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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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化计算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实验室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便及时有效地为决策者及有关人员提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使实验室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本制度归档范围是指本实验室原始档案和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所涉及内容处理完毕或暂告一段落并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需集中保管的各种载体的信息。

2、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和实验室每年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材料,按照归档的要求,及时将文件资料集中整理后交实验室档案室。

3、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文件材料按规定分类、整理、装订、编目、保存,并编制索引,便于参考利用。

4、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准确;办好交接手续,填写移交单;借阅档案办理手续,及时归还。

5、应在每年的1—3月将上一年度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

6、档案交接时要检查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要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7、档案柜所在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可视化计算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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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可视化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