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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座人员管理条例 可视化计算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可视化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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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化计算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客座人员管理条例

实验室实行开放共用的管理体制。为聚集各方优秀研究力量,推动实验室的发展,邀请或聘请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优秀学者、科研人员作为客座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1、客座人员的条件:

①实验室聘请的著名的国内外客座教授。

②定期在实验室工作的研究人员。

③与本实验室有关人员联合指导博士后、博士生或硕士生的导师。

④与本实验室有关人员进行联合研究的人员。

⑤与实验室研究、开发方向有关的且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开发人员、管理人员。 

2、客座人员可申请使用本室设备,除通用设备外,专管、专用设备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及管理人同意方可上机操作。实验室应尽量优先安排,收费应予优惠。

3、客座人员利用本室条件作学术报告,实验室予以安排并提供优质服务。

4、客座人员和其研究生利用本实验室条件进行科研,在鉴定、发表论文、申报成果等时(获得本室开放基金资助的客座研究人员按本室开放课题管理制度执行),均需在文中说明由实验室资助字样。

5、客座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6、客座人员任期一般为两年,以聘书颁发日期起算,如工作需要续聘者,继续发给聘书或续聘通知。

7、欢迎客座人员以实验室名义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组织、联络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发挥客座研究人员在国内外的影响,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来室讲学、交流、合作。


可视化计算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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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可视化与虚拟现实四川省重点实验室